1、在招标拍卖挂牌开始日前20日在媒体和中心网站上发布交易公告。
2、沈阳市土地招标拍卖挂牌价格评审委员会(简称“价审委”)评审挂牌交易底价和起始价。
3、制作并发布挂牌公告,挂牌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制作挂牌交易竞买文件,内容包括:公告、表格、须知、申请书、报价承诺书、成交确认书、土地交付条件、出让合同文本、宗地图、拆迁范围图:等事项。
5、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即审查竞买申请、法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证明、身份证、上级主管部门意见、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缴纳履约保证金及监管资金到帐等情况是否符合竞买文件的要求。
6、审查合格者确定为竞买人,填写《报价承诺书》,领取《回执单》,在土地交易市场大屏幕上更新显示挂牌价格。
7、挂牌交易期限截止时按四个原则确定是否成交:一是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高于底价,并符和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二是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三是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或均不符合其他条件者,挂牌不成交。四是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出让人应当对挂牌地块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8、组织摘牌仪式或现场竞价,签署《成交确认书》。
9、成交当日按《成交确认书》规定的付款期限和额度支付成交价款,到帐后领取《挂牌交易成交确认书》。
10、在宗地成交后,对宗地的规划条件等任何方面的修改,以中心出具的《补充说明》为准。 |